活动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安排,根据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网信办决定联合举办2018年“我与宪法”四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大赛从今日开始正式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网信办
承办单位:四川法制报社
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8年5月3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活动的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30日?8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程序报送。
第二阶段:8月16日?9月15日为初评阶段。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作品进行初评,选出60部作品进行网上投票,并筛选优秀微视频作品报送参加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举办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第三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为网络投票阶段。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为本次活动搭建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法治微视频、微电影进行点赞、投票,每个网络登陆账号限投50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40%。
第四阶段:10月1日?11月14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总结,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占60%的权重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11月15日?12月31日为颁奖和宣传展播阶段。评审结束后,将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平台,择优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同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等线下活动进行广泛展播。
作品内容要求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三)工作展示类。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作品形式要求
(一)作品类型:包括动画、微电影、微视频、纪录片、宣传片、公益广告等。
(二)作品格式:文件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作品时长:公益广告类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分钟;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纪录片、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作品超时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报送方式
(一)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网信办负责组织本市(州)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连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
(二)省直各部门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初评工作。
(三)全省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自愿向承办单位申报参赛。
(四)参评作品须标明参赛作品片名、类别、时长、制片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1套文字材料(附光碟),1套电子版材料。文字材料包括推荐表和一份参赛作品光碟,请注明“我与宪法大赛”字样,寄送到: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70号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大厦,四川法制报社,曹晋敏收(电话028?86966237)。
电子版材料包括推荐表电子版、参赛作品电子版,请注明“我与宪法大赛”字样,发送到邮箱scfzwdy2018@sina.cn。推荐表的电子版,可从四川长安(www.sichuanpeace.gov.cn)、司法厅官网(http://www.scsf.gov.cn)、四川普法网(www.scpf.gov.cn)的相关专区下载。
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共评选出30部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5部、二等奖10部、三等奖15部。
另设最佳微视频奖、最佳传播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等其他奖项。
根据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网信办和省直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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