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认真落实省司法厅、省网信办、省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鲁司〔2018〕44号)要求,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近日,市司法局、市网信办、市普法办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并印发了活动通知。
此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从2018年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8月15日前进行征集作品和初评、8月15日8月31日进行复评、11月15日12月31日进行颁奖和宣传展播。
作品形式分为讲述类微视频、公益广告类微视频和工作展示类微视频。讲述类微视频以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为主要内容。公益广告类微视频以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为主要内容。工作展示类微视频以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为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作品征集和初评工作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网信办、普法办和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择优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展播,并报省普法办参评相应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此次比赛的各项事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通过征集展播宣传宪法,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为全面贯彻泰安市“七五”普法规划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